近日,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8月15日起施行。邮政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获资金支持。
《办法》明确,补贴项目包括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生活费补贴等。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适用于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
《办法》列出的《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3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补贴(指导)标准中,邮件分拣员、邮件转运员、邮政投递员、报刊业务员、快递员、快件处理员被列入其中,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5个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1500、2000、2500、3000元。
《办法》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个人或单位的补贴申请后,按规定审核资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有效甄别,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从中央就业资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就业补助资金及财政其他相关资金中列支;创业培训补贴从中央就业资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就业补助资金及财政其他相关资金中列支。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中符合参保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优先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央就业资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就业补助资金及财政其他相关资金中解决。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含学生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均只可享受一次,累计不超过3次。